健康保险合同条款中的特征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个人健康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经常是同一个人。健康保险合同的一般条款虽然与寿险合同基本相同:但是健康保险合同比人寿保险合同要复杂得多,因为在保单有效期内可能会出现超过一次的理赔,保险金的索赔额差异也较大,理赔认定带有一定的主观性。
因此,健康保险合同中有较多的名词定义,有关保险责任部分的条款也显得比较复杂,健康保险合同中有些条款与寿险是一致的,如保险合同构成条款、宽限期条款、复效条款、不可抗辩条款、理赔支付条款等;有些条款与寿险相似但不完全一致,如续保条款;还有一些条款是健康合同中特有的,包括体格检查和尸体解剖条款、法律行为条款、既往症除外条款、免赔额条款、共保条款和重复投保及保险金的协调给付条款等。
此外,在健康保险合同小还常有等待期条款,在等待期间,不管是一般疾病治疗还是住院治疗等,都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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