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发放标准上调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日宣布,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决定从5月1日起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发放标准。
据悉,我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按不同区域分为四档,新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也据此分为四档,分别为630元、525元、469元、420元。各档次调整幅度均在25%以上。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由490元提高到630元,6个远城区由420元提高到525元,省直参保单位按630元执行。我省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月医疗补助金发放标准,也相应提高。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5%计算,分别提高到45元、38元、34元、30元。根据我省相关规定,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了提高全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据省人社厅统计,截至5月底,我省共有65588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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