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明年起实施大病保险的制度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大约覆盖400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根据南京市出台的《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意见》,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将覆盖400万左右的参保人群,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300万左右,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100万左右。
参加医疗保险保的人员在一个年内(大学生为一个学年),发生在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职工医保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居民医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能够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由自己付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用,按照大病保险的规定给予支付。
万元可享大病保险,不设报销上限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是在该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设置(现暂定为2万元)。并且对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实行 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的方式,以及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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