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失业保险办理程序介绍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应于失业人员终止或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证明(决定)下达七日内,报送有关资料到郑州市失业职工管理处管理科备案,领取《郑州市失业职工审核登记表》,并于15天内前来输失业人员登记手续。

填写表格时姓名、身份证号码应以身份证为准,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单位应携带失业保险《审核证》、《郑州市失业职工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各贴一张一寸免冠像片,另备二张像片办《失业证》、《失业人员待遇审批表》)、职工个人档案(档案中主要材料:

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决定);

养老统筹个人报停表;

招工表、转业退伍安置手续、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派遣证;

经劳动仲裁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书。

用人单位将办好的《失业证》等手续及时送交失业人员,并告知其有关注意事项。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失业证》、《失业人员待遇审批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失业职工管理所报到,并按规定审领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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