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参保企业办理职工减少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沈阳市参保企业办理职工减少时应提供哪些资料?企业经办人员办理职工减少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到其单位投保的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即时办理减少手续:一、职工转出:1、接收单位的用工合同、接收单位的《录用职工登记表》;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二、中止合同:1、企业与职工签署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必须持档案托管回执;上述业务的办理均需带单位公章。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为沈阳市(区)劳动就业管理局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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