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相关规定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一)中断缴费的

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于中断缴费的次月按当年度参保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对已划入个人医疗帐户资金进行调整,不够调整的,从续保后划入个人医疗帐户的资金中予以扣减。

(二)单位停保转个人参保

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因企事业单位终止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转为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在变更时可重新核定缴费基数,同时对个人医疗帐户资金进行调整,不够调整的,从以后年度划入个人医疗帐户的资金中予以扣减。

企事业单位终止时为在册的在职职工一次性缴纳的两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在缴清后的次月按参保人员所处的年龄段一次性划拨个人医疗帐户资金。

(三)因办退休或年龄段发生变化

个人医疗帐户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预划拨后,参保人员在本医保年度内办理了退休手续或个人医疗帐户划拨所处的年龄段发生变化的,其个人医疗帐户在当年度不作调整,从下一医保年度起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划拨个人医疗帐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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