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履行了缴费(指用人单位和个人同时足额缴费)义务,由企业或从事养老保险业务的授权经办单位按规定程序申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企业、授权经办单位须在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一个月内报送参保人员的退休材料,不得提前或自行延长参保人员的退休年龄。参保人员退休、退职的时间以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日期为准。参保人员从批准退休、退职的次月起领取基本养老金。因企业或授权经办单位原因未按时报送的或未及时补正的,由企业或授权经办单位承担推迟办理时段的工资或生活费。参保人员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后,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编号发放《退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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