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山亭区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和报销比例是怎样的?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据悉,枣庄山亭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标准由1万元调整至1.2万元,并将所有病种全部纳入大病保险范围。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1.2万元)的部分,由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按比例给予补偿。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给予65%补偿。

枣庄山亭区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

山亭区从2015年起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额度由2014年的20万元增至30万元,起付线由1万元调整至1.2万元,并将所有病种全部纳入大病保险范围。

枣庄山亭区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据了解,对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规定病种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1.2万元)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按比例给予补偿。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给予65%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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