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机动车辆保险的具体内容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机动车辆保险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

损失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

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车方无责任的按限额20%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机动车不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

责任免除

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被保险人的财产及车上的财产

受害人停驶、停电、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减值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费计算依据

车型(如:别克SGM7160)

购车年限(2004年11月购买)

客户类别(如:个人车、企业车)

投保险种(如:车损、三者、盗抢、车上人员)

车辆出单须提供资料

新车1、购车发票复印件或合格证复印件。

2、加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车)。

3、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车)。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涉水险 水险 保险 保险公司 附加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