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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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上海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基金支付比例作相应调整。具体为:

60周岁及以上人员、城镇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85%调整为90%;

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75%调整为80%;

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65%调整为70%;

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75%调整为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65%调整为70%;

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55%调整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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