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实行“按床日付费”制度
6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16家收治新农合患者住院的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按床日付费”制度。
“新农合”是党和国家实行的惠民工程,然而在施行过程中,一些地方给农民患者过度使用药品、重复检查、重复治疗,使得本该农民直接受益的国家补贴,跑进了药商和医院的“腰包”。
6月1日起,首府推行试点“住院按床日付费”制度,即患者住院治疗中,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治疗进展情况,对疾病进行分类和分段,制定每床日费用标准。按床日付费制度,规范的是医院,以遏制大处方和滥检查现象,减轻患者的负担。
根据《乌鲁木齐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床日付费考核标准》要求,按床日付费实行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原则,支付标准暂定为一年一定,平均住院天数每月核算一次,年底统一核算。医疗机构如超出补偿标准,按超出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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