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中关于自杀一项的介绍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大家现在都懂的用寿险来保护自己,给自己的家人多一份保障,但是关于自杀这一项很多人一直都搞不明白,这是在理赔范围吗?而目前很多年轻人因为各种压力而选择自杀的案例是非常常见的,这个问题受到了很多投保人的关注。

关于这个问题,在《保险法》中已经明确提到了,根据旧的《保险法》中的规定,自杀理赔有一个“两年分界线”,投保后两年内不理赔,两年后理赔。当时《保险法》的条文如下: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也就是说关于自杀是不会得到任何理赔的,但是会给投保人一定的补偿,会将之前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全数退还给投保人。但是比起金钱,生命才是最重要的,所以要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即使自己不想再生活下去了也应该多想想自己的父母和家人,你可能解脱了,但是你的家人却会永远活在痛苦当中。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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