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家庭生活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低保家庭生活费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提取条件: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

二、可提取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及其配偶。

三、应提供的审核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低保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证明和待业证。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证明原件。

四、提取额度: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最低生活标准总额的50%。

五、提取方式:转账提取,转账至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

六、提取次数:每年提取一次。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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