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一、参保范围:

各类企业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机关事业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

二、缴费:

1、基数和比例: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不得低于自治区社平工资60%的,高于社平工资的300%,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不得高于社平工资。企业职工缴费比例为单位20%,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比例为20%。

2、缴费中8%划入个人帐户。

3、灵活就业人员要按年缴费,中断缴费后补费的需按社平工资的100%缴费并加收利息。

4、曾在各类企业工作过三年以上的,2014年10月1日前具有城镇户籍的人员,可补缴养老保险费,补费基数为历年自治区社平工资,比例为20%,并加收利息。

三、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男年满60岁,女工人年满50岁(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5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

四、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退休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X0/C1+X1/C2+……+Xn/C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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