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施行养老保险新标准
参加番禺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参保人以月应税工资、薪金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按不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182元)的60%,最高不超过300%的标准核定,即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为1309.2元,最高6546元。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费率分别为20%和8%。而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和灵活就业人员则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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