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新政策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解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人员(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按规定通过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解决养老保障问题。
据介绍,《通知》规定的参保对象须为本省户籍,且同时符合全部四项条件的人员:一是离开时间条件,二是单位范围条件,三是身份条件,四是原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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