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以下措施可以合理规避退保损失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一些购买了长期寿险的消费者因收入下降,承担不起高额保费而选择退保。

购买长期寿险后,投保人不要轻易退保,可采取以下措施规避退保损失:一是利用宽限期适当地推迟交费日期。对于长期寿险产品,保险公司一般都有60天的宽限交费期,投保人可以在宽限期内的任何一天交费。如果60天内仍无法交费,投保人还可以利用两年的宽限期,但在两年之内,保单处于失效状态,投保人可在有交费能力时申请恢复保单,保单效力不变。

二是利用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有些长期寿险产品设计有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如果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缴纳的当期保险费和利息,而且投保人事先又有此约定,保险公司会自动垫交应交的续期保险费。

三是缩短保险期限。保险专家解释,在缩短的保险期限内,投保人仍然享有原来的保单上规定的各项保障。

四是通过“保单转换”调整保险计划。“‘保单转换’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或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可将现有的保险合同转换为其他保险合同;转换后,新保险合同计算保费的年龄与原保险合同相同。”保险专家说,为了减少保费支出,同时不希望降低保险的保障功能,消费者可以通过“保单转换”调整保险计划,将以前购买的比较昂贵的储蓄型保险转换为保障型保险。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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