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拒赔?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客户在保险公司投保后,如果有意外或不幸发生,有时会遇到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这让客户很不了解。那么,有哪些因素,会让保险公司拒赔呢?

  1.未按期交纳保费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交纳第一期保险费之后,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此后投保人必须按期交纳保险费,超过宽限期之后,投保人仍未交纳保险费又无保费自动垫交功能(或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保险费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2.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如被保险人投保了分红险,因疾病住院申请医疗费用理赔,但因该险种的保险责任中不含医疗保障,自然得不到赔付。

  3.保险事故属于责任免除

  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中已明确列明不赔付的项目,如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自杀等。

  4.不如实告知

  保险法规定了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如果在投保时没有履行该义务、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依法拒赔。

  5.弄虚作假

  对于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拒赔;对于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它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有权对其虚报的部分拒赔。

  6.过了索赔时效

  意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二年有效索赔时间的;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五年有效索赔时间的,保险公司都将作拒赔处理。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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