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并不是将五险变四险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将在未来一年的时间了在全国12个城市中进行试点,将生育险和医疗保险进行合并,保留其各自的功能,实现一体化运行管理。具体我们还是来看下文的简单介绍。

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并不是将“五险变四险”

大多数认为,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了,那是不是不是将原来的五险变为四险。事实上,人社部负责人表示,实施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并不是将生育保险并入到医疗保险中,二是保留各自制度的前提下,按照新的发展理念,实现一体化的管理。并且,要求参保人按照两项保险的运行管理和制度要求统一参保登记,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人群,让它更好地发挥其保障功能。

另外,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就是讲五险变为四险,这种理解方式并不是很全面和准确的。实际上,生育险与医疗险相比,它具有独特的功能,还是有保留的必要。

这主要是因为生育保险的待遇与医保待遇不同,对于一些符合生育医疗费用是可以实报实销的;生育保险比较强调雇主责任,个人是不需要缴费;女性职工劳动者保护的独特功能和维护女性平等就业权益。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生育保险待遇会下降吗?根据《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获悉,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是不变的,不会因为合并而降低生育保险的待遇。其中,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其所需资金的都可以由职工基本医保基金中进行支付。

综上所述,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并不是将“五险变四险”而是在保留各自已有功能的前提下,实现一体化的运行管理。另外,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并不会影响到生育保险待遇下降,这一点市民大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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