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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责任范围,新交强险赔偿标准

来源: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 发布时间:2020-11-11 栏目:【车辆保险知识】

随着交通事故频发,越来越多的车主开始重视汽车保险的作用,越来越主动购买交强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您知道是否按照交通强制保险中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一般说来,交通责任范围内一般不会按照强制赔偿的比例作出赔偿。如果你负全责,你应该全额赔偿,但不能超过限额。

1、是否按交通强制保险责任比例赔偿

不能超过限额,超过交通强制保险赔偿金额的,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列示赔偿金额。

2、新交强险赔偿标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第九条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以上是交通强制保险范围内按责任比例赔偿的主要内容,保险对于我们而言只是保障,最主要的还是避免事故发展,驾驶车辆时,一定要注意周围车辆与本车的距离,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同时,在交付相应的交通强制保险时,也要了解具体内容,这对今后理赔具有重要作用,更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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