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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养老保险如何补缴?补缴方法得介绍

来源: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 发布时间:2020-03-03 栏目:【养老保险知识】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沈阳养老保险如何补缴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如今,越来越多的市民参与到养老保险办理中来,但有一些参保者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缴费终止,沈阳养老保险怎么补缴呢?参保市民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年每年底前允许补缴。根据补缴时间按规定收取相应的滞纳金。

补缴方法

(1)补缴单位补缴企业养老保险费可直接到沈阳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企业科办理。

(2)补缴个人养老保险费可直接到沈阳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事业科办理。

按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年底前允许补缴。目前,这一惠民新政得到暂时延续,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允许补缴。补缴2011年6月前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按规定收取相应的滞纳金,滞纳金9000元封顶(病退的5000元封顶)。补缴2011年7月以后的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补缴近6个月内的保险费,可选档补缴,而补缴超过近6个月的保险费,则只可按100%档补缴。到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等条件计算退休金。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7档可选。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在原来的60%、70%、80%、90%、100%五个档次上,新增了200%和300%两个档次,缴费基数也由原来的4158.33元,调整为4371.83元。如果参保者按最低档60%缴费,调整基数后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最少多缴25.62元。此外,缴费基数选定后,在一个社保年度(指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不再调整。

提示:按照规定,沈阳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允许补缴。补缴2011年6月前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按规定收取相应的滞纳金,滞纳金9000元封顶(病退的5000元封顶)。补缴2011年7月以后的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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