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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产品责任险

出口产品责任险

"概述 出口产品责任保险(EPL)是指:由于出口产品在设计、生产、包装等环节存在缺陷或警示不足导致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使用者因此向生产商或经销商提出索赔或诉讼,生产商由此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承保该责任的险种就叫“出口产品责任保险”。沃尔玛、麦德龙(Metro)家乐福等国际采购商在向国内制造商采购时,都在采购合同中有严格的保险规定,要求出口产品必须购买产品责任险或商业综合责任险。Insurance: 保险内容: Supplier shall obtain and maintain at their expense, a policy or policies of:Commercial General Liability (including product and completed operations, personal and advertising injury and contractual liability coverage) General Aggregate and Product Liability Coverage with ,000,000 USD each. Each Occurrence amount must be ,000,000 USD. The policy must be purchased from a carrier that is acceptable to the Company and Completed Operations Aggregate limit, written on an occurrence form.供货商应该自双方合作起始时,自费购买并持续保有以下保单: C.G.L商业综合责任保险单(承保范围:包括产品责任保险和完工责任保险,营运行为及广告造成人格权侵害保险以及合同契约保险)C.G.L商业综合责任保险单必须是事故发生基础保险保单累计赔偿限额和产品责任保险赔偿限额必须各为二百万美元(,000,000 USD each),每一个事故的最低限额为一百万美元(,000,000 USD);而且保单必须从本公司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且此保单必须是采用事故发生基础保险。目前承保该险种的保险公司不少,但在承保能力、费率水平、服务机构、理赔质量等方面有着较大差异,不同的保险公司在承保区域和产品类型上各有优势,所以在收到采购商的要求后,不要盲目地根据保险公司的“名气”来安排投保咨询,一定要找在该类产品上有承保优势的保险公司或在产品销售区域有服务优势的保险公司投保,也可通过熟悉国际贸易的专业保险服务机构来货比三家,或者委托专业机构给自己设计综合方案。"

论发展我国出口产品责任险

摘要:当前我国的出口产品责任险市场,保费规模还很小,与目前我国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不相匹配;针对美国产品责任险市场的变化,顺应我国对外贸易不断增长的趋势,以及对出口产品责任险不断增长的需求,我国保险公司应适应变化,及时转变观念,立足长远,从承保风险控制、核保队伍建设、理赔服务上,遵循循序渐进原则,培育和发展我国的出口产品责任险市场。
  关键词:产品责任险,承保风险,核保队伍,理赔服务

一、出口产品责任险的特点及其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产品责任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制造或出售的有缺陷产品,在消费或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对消费者或使用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一)出口产品责任险的特点

1.“长尾巴”责任

通常,采用事故发生为基础的产品责任险保单,属于“长尾巴”的责任。30年前签发的保单,包括许多由于石棉或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潜在伤害的“长尾巴”索赔至今还在发生。

“长尾巴”责任困扰保险人的是无法精确预测最终的赔偿金额,从而影响保险定价的准确性。由于保险人无法预见被保险人的产品可能造成的潜在伤害,而这些无法预见的索赔可能几年甚至几十年后才提出,到那时,法律环境的变迁和通货膨胀都可能导致赔偿金额的提高,从而可能导致当初制定的保费不能满足现在的赔偿,因此容易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严格责任

被保险人在销售、生产和分发的产品中,如存在违反保证、疏忽、侵权和欺诈行为,都可能导致产品责任。

而当今,大多数产品责任诉讼都以严格侵权责任为基础,因此加大了被保险人的责任。严格责任关注的是产品本身以及产品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危险,举证责任在被告方。即使是厂家在生产时已克尽谨慎之责,但是,如果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法庭仍将判厂家承担责任。

3.赔付以各国法律为依据,赔付差异较大

产品责任险的赔偿处理以各国的法律制度为依据,不同地区的产品责任事故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和消费者的索赔意识不同,决定了不同地区产品责任险的赔付情况也各异。当前,从赔付的案件和数量上看,最大的是美国、其次是西欧国家和日本。在美国,20世纪80年代有200多家保险公司由于该险种经营不善而倒闭;90年代末,由于石棉而引发的责任索赔,使全球承保美国产品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遭到标准普尔等评级公司的普遍降级。

出口产品责任险

"概述 出口产品责任保险(EPL)是指:由于出口产品在设计、生产、包装等环节存在缺陷或警示不足导致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使用者因此向生产商或经销商提出索赔或诉讼,生产商由此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承保该责任的险种就叫“出口产品责任保险”。沃尔玛、麦德龙(Metro)家乐福等国际采购商在向国内制造商采购时,都在采购合同中有严格的保险规定,要求出口产品必须购买产品责任险或商业综合责任险。Insurance: 保险内容: Supplier shall obtain and maintain at their expense, a policy or policies of:Commercial General Liability (including product and completed operations, personal and advertising injury and contractual liability coverage) General Aggregate and Product Liability Coverage with ,000,000 USD each. Each Occurrence amount must be ,000,000 USD. The policy must be purchased from a carrier that is acceptable to the Company and Completed Operations Aggregate limit, written on an occurrence form.供货商应该自双方合作起始时,自费购买并持续保有以下保单: C.G.L商业综合责任保险单(承保范围:包括产品责任保险和完工责任保险,营运行为及广告造成人格权侵害保险以及合同契约保险)C.G.L商业综合责任保险单必须是事故发生基础保险保单累计赔偿限额和产品责任保险赔偿限额必须各为二百万美元(,000,000 USD each),每一个事故的最低限额为一百万美元(,000,000 USD);而且保单必须从本公司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且此保单必须是采用事故发生基础保险。目前承保该险种的保险公司不少,但在承保能力、费率水平、服务机构、理赔质量等方面有着较大差异,不同的保险公司在承保区域和产品类型上各有优势,所以在收到采购商的要求后,不要盲目地根据保险公司的“名气”来安排投保咨询,一定要找在该类产品上有承保优势的保险公司或在产品销售区域有服务优势的保险公司投保,也可通过熟悉国际贸易的专业保险服务机构来货比三家,或者委托专业机构给自己设计综合方案。"

论发展我国出口产品责任险

摘要:当前我国的出口产品责任险市场,保费规模还很小,与目前我国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不相匹配;针对美国产品责任险市场的变化,顺应我国对外贸易不断增长的趋势,以及对出口产品责任险不断增长的需求,我国保险公司应适应变化,及时转变观念,立足长远,从承保风险控制、核保队伍建设、理赔服务上,遵循循序渐进原则,培育和发展我国的出口产品责任险市场。
  关键词:产品责任险,承保风险,核保队伍,理赔服务

一、出口产品责任险的特点及其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产品责任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制造或出售的有缺陷产品,在消费或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对消费者或使用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一)出口产品责任险的特点

1.“长尾巴”责任

通常,采用事故发生为基础的产品责任险保单,属于“长尾巴”的责任。30年前签发的保单,包括许多由于石棉或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潜在伤害的“长尾巴”索赔至今还在发生。

“长尾巴”责任困扰保险人的是无法精确预测最终的赔偿金额,从而影响保险定价的准确性。由于保险人无法预见被保险人的产品可能造成的潜在伤害,而这些无法预见的索赔可能几年甚至几十年后才提出,到那时,法律环境的变迁和通货膨胀都可能导致赔偿金额的提高,从而可能导致当初制定的保费不能满足现在的赔偿,因此容易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严格责任

被保险人在销售、生产和分发的产品中,如存在违反保证、疏忽、侵权和欺诈行为,都可能导致产品责任。

而当今,大多数产品责任诉讼都以严格侵权责任为基础,因此加大了被保险人的责任。严格责任关注的是产品本身以及产品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危险,举证责任在被告方。即使是厂家在生产时已克尽谨慎之责,但是,如果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法庭仍将判厂家承担责任。

3.赔付以各国法律为依据,赔付差异较大

产品责任险的赔偿处理以各国的法律制度为依据,不同地区的产品责任事故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和消费者的索赔意识不同,决定了不同地区产品责任险的赔付情况也各异。当前,从赔付的案件和数量上看,最大的是美国、其次是西欧国家和日本。在美国,20世纪80年代有200多家保险公司由于该险种经营不善而倒闭;90年代末,由于石棉而引发的责任索赔,使全球承保美国产品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遭到标准普尔等评级公司的普遍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