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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领取失业保险金被拒应该如何处理,失业保险金被拒怎么办

来源: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 发布时间:2023-10-16 栏目:【投保案例】

自2008年4月1日加入集团公司以来,小吕一直在承担五项社会保险风险。2009年9月15日,因业务需要调入集团子公司。2009年11月15日,他被调回集团公司。2010年10月20日,他被公司解雇并辞职。离职后,小吕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拒,被告知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在该集团公司工作2年多,一直缴纳社保,失业了却领不到失业保险金,小吕感到很困惑。

【以案说法】

失业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但并非所有工人失业后都能得到失业保险。我国失业保险法律法规对失业后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作了详细规定。在上述案例中,小吕缴费单位的中途变更,造成所在的用人单位缴费年限不足一年,所以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教您几招】

在上述案例中,小吕是因为单位的人事调动造成其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基本条件。而小吕认为自己在该集团公司已工作2年多,一直缴纳社保,失业后却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像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才能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自行申领。劳动者在因非本人意愿失业后,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及其他相关手续,主动协商。上述材料中小吕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基本条件。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调动工作时未告知小吕相关影响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对由于人事调动原因导致其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在调动工作时已告知小吕相关影响的,则用人单位不用承担责任。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前,双方可以就此进行充分协商,并且作为劳动者可以主动与单位协商,对赔偿达成一致意见,以减少诉讼成本,尽快获得赔偿。

仲裁保障权利。如果双方协商不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工人就应该拿起合法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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