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的可保利益区别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可保利益方面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都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有可保利益,但人身保险的可保利益有别于财产保险。  在财产保险中,可保利益有量的规定性,不仅要考虑投保人有没有可保利益,还要考虑可保利益的金额是多少。而人身保险,一般只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有可保利益,不考虑可保利益的金额,即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没有量的规定性。在财产保险中,可保利益不仅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前提条件,而且也是维持保险合同效力、保险人支付赔款的条件,即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贯穿整个保险期限内。而人身保险,可保利益只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前提条件,并不是维持保险合同效力以及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 只要投保人在投保时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此后即使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投保人对被保险入已丧失可保利益,并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人仍给付保险金。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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