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调整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也从今年1月1日起,同步调整。 缴费档次由原来的7个增加到12个,原低档次缴费的允许补缴。同时,100元至4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为30元,500元至10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为80元,1500元和20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为150元。按年正常缴费有补贴,补缴不享受补贴。
另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龄补贴(80周岁以上人员可以享受)由原来的30元/月增加至50元/月,县社保局将于2月份调整补发到位。 从2014年7月11日起,参保人员在领取待遇期间或缴费期间死亡的,都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费,目前为2000元。此外,2014年7月11日之后新参保的对象,年满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才能享受待遇。
2014年7月11日之前参保的对象,应逐年缴费。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居民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政策 养老保险 养老 保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