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昨日起放松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4日,市管理中心发布消息,当日起,职工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上月,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推进异地业务。对新政策,市公积金中心表示,有关、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宜昌早在多年前就已取消。
从4日起,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住房。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宜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测算个人可贷额度没有将的缴存余额作为计算基数,只与职工及配偶的月缴存额、缴存比例和贷款年限等有关,目前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对近期出台的认贷不认房政策是否适用于公积金贷款,市公积金中心表示,目前公积金贷款仍认房又认贷。夫妻名下无房且均没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政策。
其中首套房首付30%,可贷70%。二套房首付60%,可贷40%,同时利率上浮10%。三套房或以上,既不能贷,也不能取。进一步放开公积金异地贷款等政策,还要静候下一步调研后再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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