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二审保险纠纷案有了43名调解员
10月31日讯昨天,漳州中级法院与漳州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召开“委托调解暨调解员培训会”,为保险行业协会下设的调解委员会43名调解员颁发聘任书。今后,他们将接受漳州中级法院委托,协助调解法院二审的保险类纠纷案件,包括保险合同纠纷及与保险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漳州中级法院在接到二审保险类纠纷案件后,在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将委托市保险行业协会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此外,调解期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若案件调解成功,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达成的权利义务内容;若调解未果,法院将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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