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有关下调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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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莆田市人民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2014年莆田市将少征收工伤保险费近2千万元。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莆田市人民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2014年莆田市将少征收工伤保险费近2千万元。根据通知,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标准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一是下调一类、二类行业的企业基准费率。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从原来一类行业0.6%下调为0.5%,二类行业1.1%下调为1%,三类行业2%不变。
二是实行灵活的浮动费率。调整基准费率后的二类、三类行业的企业,(1)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支缴率低于50%时,费率下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直至下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2)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支缴率在50%-100%时,费率不浮动。莆田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与原来连续两年有发生工伤事故的企业须上浮工伤费率的政策规定相比,新的浮动费率使企业得到更多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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