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2010年水稻种植保险保费由中央、省、市、县、农户共同承担
开展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是国家继取消农业税、实施粮食直补后的又一项重要的支农惠农政策,是县委、县政府立足当前全县农业实际,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举措。今年,我县水稻保险的基本目标是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实行全县统保,保费由中央、省、市、县、农户共同承担。保险金额为每亩300元,保险费为12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补贴70%,市财政补贴2%,县财政补贴8%,种植户承担20%,县级财政补贴8%和种植户承担20%(每亩3.6元)部分由县政府予以统筹解决。
投保的水稻在移栽返青后至成熟期间,因寒冷、干旱、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外)、大风、冰雹、滑坡、泥石流、病虫害造成保险水稻的灭失、死亡以及植株损失率达到50%(含)以上时,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实行三年来,对于我县建立农业抵御自然风险新机制、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生产增产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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