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实施上海市地方标准《人身保险业窗口服务质量规范》的通知
关于印发实施上海市地方标准《人身保险业窗口服务质量规范》的通知一、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要认真研究制定配套工作方案,明确在业内开展实施《质量规范》的学习培训、舆论宣传、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工作的内容,及时下发给行业,扎实推进《质量规范》的实施。
二、在沪各人身保险公司要切实提高对实施《质量规范》重要意义的认识,按照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配套工作方案的部署做好贯彻落实,努力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三、各单位在执行《质量规范》过程中如有意见或问题,请及时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人身保险业窗口服务质量规范》的通知.doc
2、人身保险业窗口服务质量规范.doc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