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召开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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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日前,上海市政府召开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会议认为,2012年,上海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上海市政府各项部署,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据介绍,2012年上海市继续保持了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启动实施了新一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全年帮助成功创业10669人;实施了扶持失业青年就业的“启航计划”,实施之初排摸的2万名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青年群体中有7330人实现就业。同时,2012年上海市新增就业岗位61.38万个,登记失业率为4.2%,保持了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切实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编制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航运和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开发目录;认真落实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做好中央和上海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政策落地服务工作,落实国家“外专千人计划”、“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推进上海市“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千人计划”、“高技能人才首席技师千人计划”,上海市国家“外专千人计划”入选人数名列全国第二,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重上升至27.03%。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统筹考虑、分步实施,调整了养老金、最低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镇保住院大病封顶线等一系列保障待遇标准。保持上海市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上海市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左右。今年要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此外,本次会议指出,要全面做好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就业方面,要在实现充分就业的基础上,通过调整结构,把大力鼓励创业、加强职业培训、促进重点人群市场化就业作为政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关键。人才发展方面,强调“人才是上海最重要的资源”,要坚持高端引领,重视营造环境,为上海创新转型广纳有用之才。社会保障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完善各项保障制度,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抓紧研究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的合并实施,以及推进社保经办服务城乡均等化。劳动关系方面,要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制环境、长效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好群体性劳动关系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在本次会议上,还明确了2013年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以鼓励创业和职业培训为重点,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坚持高端引领和环境优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完善制度体系为重点,着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资制度,做好军转安置工作;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公务员培训,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完善预防和调处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行政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系统自身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记者了解到,在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方面,具体的措施包括全年力争新增就业岗位50万个以上,帮助成功创业1万人,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加大创业型城区的创建力度,适时开展中期评估,进一步改善区域创业环境;以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培训为重点,形成企业为主体、职工广参与、政府给支持的职业技能培训基本架构,全年完成职业培训50万人,其中农民工培训20万人;开展的立法调研,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在加强人才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具体要完善居住证、居转户、直接落户的政策体系,适应上海市产业调整与发展,加快引进各类人才;实施国际金融、国际航运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重点领域人才开发计划和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计划,推动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大力引进海外留学人员,建立上海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区联盟,同时围绕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做好出国培训,加强相关管理和服务,积极培育精品课程和精品项目;建设一批继续教育基地,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和岗位培训等项目;新资助首席技师200人,新建立20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并积极建设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新发展10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若干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强对现有培养基地的跟踪指导和绩效评估,同时,通过高端引领,推动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的整体提升,力争到年末使本市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重达到28%。
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今年要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深入研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探索在上海市实施职业年金的可行性。制定,推动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修订,稳妥开展高龄老人医疗护理保障计划试点,研究建立上海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细化完善居保费用预算管理办法并争取年内试点,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前瞻性研究;修订,扩大参保范围,完善待遇申领和计发办法,贯彻实施,规范产假期限,调整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此外,进一步完善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的相关政策,加强分级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居民消费价格变动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等情况,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研究制定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发展、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按照总体考虑、分步推进的思路,研究建立社会公益性服务行业一线职工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探索实施对工资集体协商实效性的评估,加强对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的分类指导;推进对企业薪酬情况的调查,发布上海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岗位工资水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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