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调整金融保险业务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调整金融保险业务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市、州国家税务局、省直属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调整金融保险业务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府发[1997]45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我局已转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贯彻国务院通知的有关文件,一并遵照执行。
购买太平洋保险可直接登录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哦!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保险业务 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