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准备的材料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①生育女职工:生育服务联系单、出生证、原始发票、结婚证2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证2本或二胎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②未生育的女职工流产或引产:原始发票、病历本(原件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生育男职工:生育服务联系单、出生证、原始发票、独生子女证2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2本(原件及复印件)、女方就业证(农业户口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计划生育的职工:原始发票、病历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申报:请携带:
①失业女职工:生育服务联系单、出生证、原始发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证2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2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女职工退休后取环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退休养老证(原件及复印件)、病历本(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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