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14年度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的通知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各参位、参保人: 根据深圳市发布的《关于2013年深圳市平均工资数据的说明》,本市2013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619元(折合成月平均工资为5218元)。据此,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均按5218元/月的标准计算。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缴费基数 缴费 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 保险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