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本级启动实施北部湾经济区基本医疗保险的公告
本局以及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信息系统进行同城化切换。系统切换期间,参加中区直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持有的医疗保险卡暂停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使用,系统切换完成后即恢复使用;参保人需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诊购药的,按以下办法结算:发生医疗费用的可现金支付,系统切换完成后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退费、补刷医疗保险卡。需住院的,先住院治疗,系统切换完成后补刷医疗保险卡、办理入院登记。
三、《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可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查询。系统切换期间,可能会给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办理业务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广西社保的关心、支持、理解和监督!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2014年12月26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