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准则为家庭财产上一份保险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人们喜欢通过购买保险自己提供保障。那么,我们该如何在保障自身健康安全的前提下,为家庭财产上一份保险呢?
下面整理出的办理家财险方案告诉大家。 家财险方案准则一: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物具有保险利益关系。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物拥有所有权、占有权或按合同规定产生的利益。因此,如果家庭大部分财产出现变更,一定要到保险公司进行保单内容的变更。 家财险方案准则二,并非所有的家庭财产都能投保家财险。家财险的责任范围包括火灾、台风、洪水等引起的家庭财产损失,保障内容包括房屋、家用电器等家庭财产;而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字画、古玩)、日常生活必需品等不能投保家财险。 家财险方案准则三,不要超额投保。
“对于家财险,保险公司在赔偿时遵循的是补偿性原则,对于超额投保的部分,保险公司不赔偿。”因此最好的投保方法就是原值投保。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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