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保险创新业务统计信息系统试运营
中国保监会关于启用保险创新业务统计信息系统的通知保监统信〔2015〕193号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进一步提高保险统计工作效率,更好地满足对保险创新业务监管的统计需求,我会开发了“中国保监会保险创新业务统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创新系统),并于2015年初在部分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试运行。
从前期运行情况看,系统运行平稳,各项功能达到了设计目标。根据工作需要,我会决定即日起全面启用创新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创新系统的统计内容综合考虑监管需求和保险统计制度体系现状,创新系统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统计内容主要为满足对保险创新业务的监管而产生的数据统计需求,比如为满足对住房反向抵押、养老社区业务发展,以及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等创新业务的监管而产生的统计需求。创新系统的统计内容原则上与“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不重复,是对“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的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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