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今年1月起,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并列入2014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为确保春节前发放到位,1月份,省、市、县三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加班加点展开调待工作,落实调待资金。据了解,截至1月28日,全省88个县(市、区、开发区)已全面完成养老金发放工作,其中84个县(市、区、开发区)基础养老金已经调整提高到位,其余4个县(市、区)按原有标准发放,但从2月份开始将提高标准并补发1月份待遇差。据悉,目前我省已有1467.1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6.8%。
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惠及近370万60周岁以上老年城乡居民,落实调待全省2014年度需安排财政补助资金35.4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12.39亿元,省级财政负担13.93亿元,市县财政负担9.0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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