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
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甘政发〔2011〕141号)精神,维护被征地农民(含牧民,下同)的合法权益,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长期有保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武威市贯彻落实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的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健全和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基本原则(一)坚持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二)坚持政府、个人共同负担;(三)坚持土地换保障、先保后征;(四)坚持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衔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