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调整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昨日下午,徐州发布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新闻发布大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调整情况。
为加快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城镇居民医保资金筹集,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我市决定对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进行适当调整,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明确筹资水平全市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水平指导区间为: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2.5%。
其中,市区目前人均筹资382.63元,占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16元的1.76%。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从2013年起,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0元。当前每年补助标准为280元,到2015年,财政补助标准至少达到每人每年360元,同时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提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市区参保居民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包括门诊特定项目和学生儿童门诊大病)治疗,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各县(市)、铜山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相应调整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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