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确定2015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和起付标准
近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2015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和起付标准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一是确定2015年全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为32元,起付标准为840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及起付标准是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增长情况、基金结余情况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费用控制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二是提升全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筹层次,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统一政策,实现自治区级统筹,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剂金制度统一管理。
三是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费用监管机制,明确受委托的商业保险机构承担医疗费用的监管责任,人社部门对费用监管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卫生计生部门对协议医疗机构进行管理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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