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白水县财政筹资500多万元积极推行大病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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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国家决定实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为了使我县参合者尽早享受此项惠农政策,白水财政积极筹措512.45万元资金上解市财政部门进行市级统筹,为我县204980名新合疗参保者办理了2015年度的大病保险,以上参合者如在今年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将会通过大病保险进行二次补偿,从而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负担。
大病保险对超过起付标准的个人自付合规费用,分段按比例进行补偿,在规定范围内,最低补偿比例为50%,最高可以达到70%,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这项制度,将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受到群众普遍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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