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试点大病保险 医保报销后个人部分可报销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在大病统筹中以下事项不予费用报销:
门诊(含门诊慢性病等)、急诊门诊;未经医保部门批准,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急诊住院除外);生育、计划生育及因工(公)负伤类的医疗;在零售药店购药;使用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范围以外的药品以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明确规定的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
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及组织源;人工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超过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限价规定两倍以上部分;超过国家、省、市物价部门规定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
对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因素所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西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范围中明确不予支付的项目。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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