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自2015年9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80号)的文件精神,沭阳县自2015年9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结合沭阳县具体情况,自2015年9月1日起,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按2400元执行,缴费工资上限按15446元执行。此外,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险种也同时执行此缴费工资标准。
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职工 缴费基数 缴费 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