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之保险财产范围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家庭财产保险条款承保下列家庭财产   (一)房屋(包括房屋交付使用时已存在的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房屋装修(包括与房屋装修配套的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三)家用电器、床上用品、服装、家具。   下列财产不在家庭财产保险条款承保范围以内   (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草、树木、宠物、照像机、音像制品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三)用于生产经营的财产。   (四)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范围的财产。"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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