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中山市社保缴费标准调整为65.5元/人/月
2016年7月1日起,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医保待遇要提高了。2016社保年度基本+大病最高统筹限额由294120元提高到314410元;基本+补充+大病最高统筹限额由764712元提高到8174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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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日起,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医保待遇要提高了。2016社保年度基本+大病最高统筹限额由294120元提高到314410元;基本+补充+大病最高统筹限额由764712元提高到8174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