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保障功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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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保障功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