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为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号)精神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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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号)精神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