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

来源: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南京市市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阶段性降低至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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