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疗保险管理,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湖北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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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疗保险管理,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湖北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